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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
所有权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已经取得的权利也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而失去,导致公民丧失所有权的原因主要有:所有物灭失: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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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我国在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方面有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实行权利主体一致,这个原则强调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同属一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果发现不一致,在未查清前是暂不予办理的(这一原则也可以理解为有“房屋的产权证”就必须有“土地的权属证”)。因此,为了减少以后的麻烦,在房屋过户时要将房产证与土地证一起办理过户登记。有的地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合二为一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产权是不完善的。属于小产权,跟旧村改造的安置房差不多,增值空间几乎为零。如果是正规开发的,应该有土地证的,只不过两个证下一起了,也就是红色的房产证,如果不是正规开发商开发的,找他们也是白搭,他们可能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根本就是集体用地,办不了大产权,你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一下你的住房是否是商品房,大产权。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2、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4、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所有权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已经取得的权利也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而失去,导致公民丧失所有权的原因主要有:所有物灭失:这是指作为所有权客体的所有物在生产中被消耗、在生活中被消费、在自然灾害中灭失时,该物的所有权即不复存在,所有人即丧失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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