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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租赁合同约定,商场违约可以要求赔偿装修的残值,可得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等损失,可以委托律师...
履行租赁合同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房地产纠纷,由房地产纠纷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出租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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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所欠租金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日万分之四)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理 1、如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合同应予解除;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合同亦应解除。 2、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房屋可先行交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的,可待评估单位评估完结后交还;未进行装修的,迳行交付。 3、承租人对场地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动产部分由承租人拆走,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对出租人可用部分予以评估折旧,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4、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5、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租房遇到纠纷,如果双方僵持不下,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耽误时间、浪费精力不说,还没有结果,那到底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呢? 整体而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进行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所以在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在仲裁机构或是法院去解决。仲裁机构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临时选择。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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