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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一个强制要求投保的责任保险。 所谓责任保险就是您对第三方的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交强险赔付的是您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赔付对象就是您,您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的相对性,赔付对象也自然是您自己。 当然,在发生交通事故过后,您可以垫付赔付款,然后让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支付到您的账户上,也可以直接委托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支付给第三者。 这个其实跟商业险中的三者险是有相通之处的。
交强险是赔给被撞者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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