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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社保单位编号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隶属关系 省/市 平均人数 单位职工 年工资总额 月人均工资 缴费人数 月工资总额 月人均缴费基...
一般情况下,缴费基数由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确定,除以12便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的个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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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解决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者因年龄丧失劳动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3日 二、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本人2016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三、缴费基数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已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正常网上登录办法办理。 (二)窗口申报 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未申报调整办法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职工上年缴费基数的110%调整确定。 五、其它有关问题 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失业保险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费率由1.5%降为1%。本次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申报确定的缴费基数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缴纳社保费款项,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调整确定或自主申报的新年度缴费基数及时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1.单位每个月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 4.单位每个月缴纳0.5%,个人不用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个人不用缴费; 6.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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