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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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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十五天内上诉。一方当事人上诉后,一审判决书不能生效,需要等待二审结果。如二审维持原判,按原判决书执行;如重新审理,原判决书失效,需要按照新的判决或裁定执行。一【上诉需要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民诉法》规定的生效判决】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不可以再上诉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已经超过十五日的,判决已经生效,不可以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仍可以向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争取通过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来更正原错误判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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