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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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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地一致的原则,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应该是一样的。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申请以户为单位,户内所有成员对所申请的宅基地享有同等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属于家庭成员共财产,未成年人除外。如果你在申请建房时是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在建房时已经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可以认定为房屋的共同所有者;否则,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父母,子女不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转让是有限制的,只能转给村集体的人。
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缴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除泗门分中心以外的四条城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三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所有权证书;4、权籍调查结果;5、权利人姓名、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和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6、宅基地或者房屋的位置、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和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地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9、共同性质发生变化的,提交共同性质变化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件10.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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