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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强烈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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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在诉讼离婚中一方有强烈不同意的情况,又不能够有足够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想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积极收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然后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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