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流动人口的工作,由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外,增加假期七天。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以及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暂住证明;(二)夫妻双方的;(三)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四)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五)双方属离异后的,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时,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
人口和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组织免费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和管理。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0人已浏览
1,853人已浏览
12,996人已浏览
5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