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给予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一)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的发放、使用和结余情况,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四)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五)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1人已浏览
2,460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1,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