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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设立抵押的,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偿还债务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经债务人同意,以财产抵扣债务的,债权人...
债务设立抵押的,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偿还债务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经债务人同意,以财产抵扣债务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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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抵押物抵债多是债主单方面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债主拿走抵押财物抵债时,债务人或担保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主已涉嫌构成盗窃罪,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债主拿走抵押物财物抵债时,其主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主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由于债主并无强制执行权,债务人有权基于《民法典》的规定,依法追究债主民事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或许有人认为要是抵押物的主人同意了,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以物抵债了? 然而,并不是。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不允许直接以物抵债的,在抵押合同约定“债务不能清偿的,抵押物归对方所有”等类似条款条款的,属于流质条款,都会因违法《民法典》规定而无效。因此,当债务人未还款时,是不能直接抵押物抵债的。 在实践中,以物抵债的做饭很普遍,也并非都是无效的,具体看约定以抵押物抵债的时间和行使的方式。说白了,就是债务人或担保人同意以物抵债,大家友好谈妥,那么事情就那样了,尤其是对借款金额不大的案件,更是如此。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有法律风险的,容易引起诉讼,建议审慎进行。如债主有多人的,直接以物抵债,显然极易引起法律纠纷。
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权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但是由于债权人并无强制执行权,债务人有权基于之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民事法律责任。3、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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