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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
股东会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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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亦不例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职权。具体请查看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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