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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或着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其重伤、死亡的,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是指杀害被绑架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和死亡。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劫持被绑架人后,因勒索财产或者其他目的未实现或者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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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导致被绑架人死亡。还有就是绑架行为本身的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绑架过程中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并没有取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有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的,应当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如果有结果加重行为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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