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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制度,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取得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许可的经营者,不符合继续经营条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核减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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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线路、停靠站点、营运方式和班次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客运经营服务或者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包车客运线路的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并按照约定的车辆、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线路、停靠站点、营运方式和班次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客运经营服务或者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包车客运线路的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并按照约定的车辆、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聘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二)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四)班车客运经营者、包车客运经营者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客运标志牌的;(五)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批准的线路、停靠站点、营运方式和班次从事经营的;(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约定的车辆、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行或者沿途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七)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载货限额进行配载的;(八)包车客运经营者运营起讫地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九)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执行配件登记制度的;(十一)汽车租赁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等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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