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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式 1 停车查看。关掉车子引擎,打开警示灯。拿出照相机或着手机对着事故车辆拍照。对于拍照也须讲究技巧,即两车的车位、碰...
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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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轻微事故无需报警。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夜间打开显示灯和后座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码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通报,不需要通报,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离开现场。(二)无责任人损失2000元以下按强制保险赔偿原则索赔。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往交通事故快速索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发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由全体负责人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赔偿。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双方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保证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赔偿原则进行赔偿。超过2000元部分,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按事故责任在商业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3)不协助索赔是事故的逃避论所。对于需要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双方可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如果拒不配合全责方办理理赔事宜,将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 车主应当按以下基本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1、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 3、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 4、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5、迅速填写《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6、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高速公路、快速路上应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收费站、紧急停车带等地); 7、前往理赔服务点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达理赔服务点办理查勘理赔。
1、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协商处理前撤离现场。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同意撤离,应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方驾驶证号码、机动车号牌、保险证明号码、交通事故状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并由双方驾驶员或车主签字。记录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关键是自己手里要留一份。二、根据记录,双方可事后协商赔偿事宜。如果能够达成协议,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赔偿。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大多数保险公司会要求提前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所以在采取这种方法时,最好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征得他们的同意。如果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可以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报警。随后的处理程序适用于报警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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