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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且婚前给付没有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女方就不用退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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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针对性解答:您好,您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可以要回的。但以下情形是可以被要回的。(1)虽然您们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没有住在一起,没有共同经济生活和性生活等。(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男方或男方家人生活困难。比如男方为给付彩礼而大量举债,生活困难的。 若男方有证据证明有以上的任何一种情形,就可以将彩礼要回。您可以适当收集一些您们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如物管证明、社区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共同生活过。以及男方的收入证明、消费凭证等证明彩礼未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婚姻关系解除,不知您们是否协商一致?法院判决离婚就只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比如:出轨、家庭暴力、犯罪、分居两年等,不知道您是否有这方面的证据?没有的话需要注意证据收集哦! 二、财产相关问题:离婚除了彩礼返还问题还要涉及其他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协商一致了吗?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除非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未共同在一起生活,或者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下,也可以向女方要回给付的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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