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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足跟肌腱断裂,经治疗后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可以评定为六级伤残,否则不能构成伤残等级。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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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足跟肌腱断裂,经治疗后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可以评定为六级伤残,否则不能构成伤残等级。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解除劳动关系: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备注】:1、六级工伤职员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员缴纳社保费用。
关于肢体功能的概念是: 根据全国高等院校教材《康复医学》规定,上肢功能的评定是以手功能为主要依据的,而下肢功能评定是以步行能力和步态分析为主要依据的,也就是说,在上、下肢功能评定中手和脚的功能是至关重要且不可缺的。而新标准规定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上、下肢体三大关节功能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上、下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再用它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显然,新标准对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不包括手功能或足功能。按照新标准附则5.1条之规定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得采用本标准条文二条以上或同一条文二次以上进行评定;当周围神经损伤同时影响肢体大关节和手或脚功能时,如果只能按肢体功能丧失程度或手功能丧失程度一个条文评定伤残则是非常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伤者的肢体功能障碍和手或脚功能障碍分别评定伤残程度。如腕关节损伤同时引起腕关节功能障碍和手功能障碍,如果以腕关节功能丧失程度作为评残的依据,由于腕关节功能在整个上肢功能中的权重指数只是0.18,即使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也只能评十级伤残;而手功能完全丧失可评定为七级伤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腕关节功能障碍和手功能障碍同时进行评残,以保证伤者的合法权益。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2、有可能评定为七级工伤。具体等级要根据伤情、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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