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准予撤诉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
民事诉讼二审审限为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民事诉讼法》对上诉案件规定了审限。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通常是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通常在25日后才能收到上诉材料和卷宗,然后才会安排时间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