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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访最新规定

2023-06-11
1、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简称《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2、《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3、出台“不受理越级上访”的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压实属地责任,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而要让群众理解这一目的,改变对越级上访的迷信和依赖,就必须重塑群众对地方政府、基层组织的信任,恢复对“依法逐级走访”解决信访问题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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