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人员应当做好开庭前准备;庭审中充分陈述、质证;庭审结束后,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辩护或者代理书面意见。对...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人员提交的立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立卷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向其支付办案补贴。
申请人对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符合《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一)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7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二)需要立即申请、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法律援助机构确定的期限内补交规定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受援人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