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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流程:1、核对和编制结算资料的基础:任何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必须基于相关资料。因此,在审查时,必须首先审查相关资料。从施工图纸.工...
关于无效合同工程结算问题的解答为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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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程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个合同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承包、所有分包、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四方验收。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师和预算人员签字。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材料的完整性,材料必须完整,符合竣工材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乙双方。5、甲方的预算原则上应自行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公司可以负责审核,甲方的预算和工程师可以配合完成结算工作。甲方经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各方领导解决。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将书面材料报告结算情况和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上签发书面意见。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支付申请,经甲方预算审核后,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发财务支付。
工程结算流程: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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