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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抚养权抚养没有必然关系,但是为了孩子上学等便利,户口还是与抚养人户口在一起比较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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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学一事,可以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可以询问教育主管部门。 关于离婚一事,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
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户口可以在男方名下。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的归属是没有联系的,孩子的户口可随父母任一方。在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女方再婚,如果对子女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并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法院会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对于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即丧失抚养权的,该约定无效,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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