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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没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如果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那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只...
变更监护权无需公证。关于变更监护权的问题,如果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双方可以签订变更协议,表明变更事实,双方签字有效。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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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1、孩子没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 2、但是如果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那法院会予以支持。 3、如果只是孩子想要变更,那是不可以的。
不能。父母一方只能提出变更监护权。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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