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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对住院时间和医疗费用没有要求。但是,工伤不支持过度医疗,治疗工伤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各地的规定不同,但是基本规定在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的期限,且一般需要在年底之前报销本年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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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另外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各地的规定不同,但是基本规定在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的期限,且一般需要在年底之前报销本年的医保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工伤医药费报销时间有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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