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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追诉危险驾驶罪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在算追诉时效时是会按最高刑期为标准,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会给予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因此所存在的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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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只一次行贿,以实施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多次行贿,以最后一次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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