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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当事人是对行政机关依据行政鉴定结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告知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2)当事人只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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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复查鉴定,但是,构成伤残等级的,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老工伤重新做鉴定政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工伤复发因伤情变化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改变的,不再重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达到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以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伤残津贴;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首先司法鉴定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司法鉴定资格的。其次,司法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再次,司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最后,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但是,对有缺陷的司法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司法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其实在司法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因为结果总是冷冰冰的直接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直接了当不会有一丝的情面可言,但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和自身看到的结果偏差特别大的话其实我们是可以选择申请重新鉴定的,当然这是需要一定条件允许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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