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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促裁。 有几点需要注意: 1、必须说明,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因为包工头的欠条说是欠“...
一、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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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方法: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欠条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条中的工资。
1、包工头跑路,农民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承包商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领取工资。《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方式应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严禁支付给承包商或其他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造成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先垫付农民工拖欠的工资,先垫付的工资金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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