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四十条的规定,对生效的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这种规定的背后可能存在一种情形,即行政机关不申请强制执行,这不但不能实现行政效能,也使得环境违法行为失去控制。同时,实施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人民法院负责大量的强制执行任务,在执行力量有限的情況下,使得执行效果不好。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5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