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您的户口未迁走,那么您有权利享有同等的补偿。村里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您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一是没有住房;二是本村或本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人均占地不能超出三十平方米;四是可申请五十平方米左右的晒坝;五是符合农村建房规划;六是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就你所述的情况,你可先行将你的户口分出来,并向村镇说明你的具体情况,只要你不是为了拆迁或套取国家的补助资金,法律原则上是支持你的合理诉求的。
不合法: 1,只要当事人是本村的集体内户口,村里就应该给当事人分配本村的集体利益(土地等); 2,但是,外嫁女还是要接受村规民约的调整,如果村里的其他外嫁女都是一视同仁的(户口不管迁不迁走,都只是挂靠关系的),那当事人的权利也得不到主张。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9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624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