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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

2021-11-27
(1)客体不同,其类似客体是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但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非法狩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制度;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二是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外的其他水产品资源。这些水产品资源不仅包括水生野生动物,还包括海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等水产品。(3)不同的行为内容。在违反四个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非法狩猎罪突出了与危害陆生动物有关的狩猎行为;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则在“四个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强调的是危及水产资源的“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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