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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诉讼被告对原告诉状书写内容发表意见的诉讼文件。民事答辩是民事被告和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其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应诉答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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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市人民法院应对民事二审改判上诉状的答复时间是多少”: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你这个被上诉人,让你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2、“市人民法院应在多少时间内进行开庭?”:(1)在什么时间内开庭,没有规定:还有可能不开庭、二审法院进行书面审理后直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呢。(2)法律只规定了二审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对上诉案件审理终结:自受理后3个月内。附:相关法律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2)第一百五十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地址:A市B区C大街28号,电话:56542。法定代表人:刘,A市电冰箱厂厂长。因原告宋诉被告A市电冰箱厂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被答辩人1995年购买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1台,2007年引起火灾。被答辩人在提起产品质量赔偿诉讼中隐瞒诸多重大事实,答辩人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被答辩人购买的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已超过最长产品质量保证期。答辩人在其生产的电冰箱铭牌上明确标明该冰箱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0年。被答辩人1995年10月1日购买此台冰箱,到2007年11月1日发生火灾已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 2.被答辩人私自更换电冰箱电源线,破坏冰箱原有的电路结构。答辩人生产的冰箱使用电源线为300,5A规格。由此造成电路负荷过重,引发火灾。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A市B区人民法院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法定代表人:刘2008年2月1日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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