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长超过2...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长超过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情况下强制执行案件时效为个月。若超出时间限制,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至于从执行开始至执行终结的期限,法律并没有规定。换句话说,只要申请人申请了且案件仍具备执行的条件,就可以将程序继续下去,不会失效。而如果失去了执行的条件,则会执行终结。
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1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