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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罪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能撤诉。 2、强奸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就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过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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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即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受害人是不能撤诉的。 你说的在派出所和解撤诉不是撤诉,而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那么是不是你们在派出所说不是强奸而是自愿的,派出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所以才没立案?如果是这样的话,要再想以强奸报案,就前后矛盾了,而且强奸案证据比较难搜集,很难确定犯罪事实存在。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是怎样也很难妄下定论。
1、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权撤诉; 2、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则检察院依法不追诉;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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