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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如想安全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在公司当中,除了实际出资持股的股东之外,有时还存在着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不想继续挂名的时候,该如何安全退出呢?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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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如想安全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公司当中,除了实际出资持股的股东之外,有时还存在着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不想继续挂名的时候,该如何安全退出呢?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挂名股东如想安全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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