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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依法提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债务人依法履行债务,但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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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二人都在世时,八个子女商定了协议,父亲由其中四个子女赡养,而母亲由另四个子女赔偿,现在父亲病逝,原来的协议可以认定作废,应重新议定新的协议,由八个子女共同商定母亲的赡养办法。 享受父母财产多的子女,和赡养没有相应关系,但可以多出力或者钱赡养母亲。 希望您能满意。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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