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道路运输证件,一车一证,随车携带。等法定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临时从事道路客运的,应当经交通...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运输安全。道路客运和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发生重、特大的,依法追究驾驶员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交通、建设部门可以暂扣直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件。
交通部门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标明的经营范围运输危险货物的,可以中止其运行,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中止客货运输经营者车辆运行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由省交通部门统一印制的中止车辆运行凭证,并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场中止车辆运行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客货运输经营者接受处理的,应当当日放行车辆。交通部门对中止运行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车辆及随车物品遗失、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客货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到交通部门接受处理的,逾期发生的费用和车辆的自然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优质服务,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的统一调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