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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非持续...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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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偿误工费时,要解决的问题是: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和计算标准,将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标准所得的金额即为应赔偿的误工费。 对于误工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根据医院所出具的诊疗证明(休息证明)来确定,或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如果能证明实际的工资收入标准的,由应以实际工资标准不计算依据; 2、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有些地方的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收入标准的情况下,规定有统一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当事人可按当地法院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
误工费属于受害者的具体损失和间接损失,采用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多少收入,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主张误工费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者仍有权主张误工费。二是有多份工作,多份工作中的误工损失得到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第二份工作的除外,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有兼职限制。三是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因为后续误工费已转换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第四,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 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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