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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办理:原户主委托人来办过户手续是代替不了的,必须经过原户主现在的地方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是公证员按双方要求进行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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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委托公证的办理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 2、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 3、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房产公证书。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那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需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需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要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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