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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而不是上诉,劳动部门应该责令单位依法补缴社保。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补缴社保上诉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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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入职当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 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费征收是与劳动关系的计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当月也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离职月份的社保。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统筹险)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规定如下:社保养老中断之后可以续交,也就是允许断断续续的交。交够十五年即可,只不过以前在单位的时候,单位帮您交当地去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交8%。如果离开原单位现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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