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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投诉...
建议积极应诉以免失去抗辩机会,一般而言商标侵权抗辩可考虑合法来源抗辩、销量抗辩、先用权等抗辩措施,具体需要结合原告的起诉材料进行评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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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被起诉至法院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确定管辖法院,可以参照:《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的司法解释》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需要积极应诉。 在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辩状,积极参加庭审,同时可以从几个方面判断: 1、投诉人是否有相关合法权利; 2、权利证书主体与投诉主体是否一致; 3、商标证书的注册类别与投诉的类别是否相同或者相似。如果不一致,投诉人就丧失投诉的权利。
被起诉商标侵权了要积极应诉,就要找出证据证明没有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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