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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裁员时,应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符合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其意见; 3...
公司裁员的补偿包括:被公司裁员,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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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回避制度(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2)与本案有严重关系的。(3)提前咨询承办的案件。(4)与本案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6)因介绍案件谋取利益的。(七)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应当回避。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理由,一般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你好公司裁员肯定是有补偿的。1、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该怎样要赔偿”:从2008年2月1日到现在,可以索要每月双倍的工资(以前发了月工资的,可以再要一份儿工资)。 3、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不能裁员的情形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1)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患者;(2)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规定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伤;(4)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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