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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老人有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20多年前分别结婚的时候,分别给了两个男孩每人一间平房,女孩结婚时候没有给房。老人一直自己有一间楼房一居室。 请问如果分配房产的话,是否当年没有给房的女孩会拿大部分?还是平均分三份?其中一个男孩在老人最后两年一直住在老人家照顾老人,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会不会影响到分配数额的比例?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结婚时候的房子,可以认定为老人对他们的赠与,所以说,这和继承遗产多少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女孩不会拿大部分。其中那个一直照顾老人的男孩,和老人一起居住,可以多分。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产遗产如何分配的法律知识,由此可知,房产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如其它疑问,欢迎向110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如婚前购买房屋,一般情况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办理产权时,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便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了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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