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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如果...
需要注销”农业户口“的: 1、四川省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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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也是安徽当涂的,关于户口问题目前为止,国家法律并不是很明确,在1998年左右(好像是这个时间,未详查),公安部出台了一个规定,主要意思是户口政策由当地政府定,放宽了农村户口进入非农户口的一些规定,后来安徽省批转了省公安厅的一个文件,但是目前,我未找到如何把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的规定。你本人户口现仍在农村,我感觉只能你们当地的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你就可以把户口转回来。作为我本人而言,我也愿意把户口转为农村户口,有地还不收农业税,还给补贴!难!
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三)《户口簿》、《身份证》; (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 1、比如说,当事人与当地户籍的人员结婚后,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2、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后,就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而统称为“居民户口”了,当事人户口迁入农村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户籍制度改革以“股改”为基础);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集体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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