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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合同遗失是可以补签的。一般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复印保存的另一份,然后加盖印章,...
员工遗失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以下这些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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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工合同丢失问题不大,因为合同是劳动双方各持一份,合同上有你们之间约定的一些事项。以防以后发生什么争执,算是个凭证。现在公司的一份丢失,可以要员工复印一份或者到劳动局复印一下或者重新签一份一样的就行了。
1、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丢了之后可以找单位补签合同或开遗失证明。2、复印件不具有原件全部的法律效力,就算加盖公章以后亦是如此。因此,最好让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3、复印件没有所有的法律效力,即复印件与原件不同。单位无权私自篡改合同,修改合同的,必须要有你的签名同意才可以。4、产假期间,不能随意辞退职工,但是双方协商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合同。关于更新,如果单位愿意,就可以更新。单位不同意续约的,在产假期满之后,单位可以解除合同。5、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属于,除非单位愿意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6、最好的情况就是找到合同或者补签合同。如果不行的话,今后真的要去仲裁和法院,参考本部门和类似部门的员工,作为工作的参考标准。但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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