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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书面协议明确了股东与隐藏投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努力与其他股东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持有的了解和同意。三是积极参与公司...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很难获得法律的认可。与其写这样一份协议不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因为我国公司设立采取登记制,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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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享有股权,但一般不会参与实际经营。一般来讲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会签署一个协议,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隐名股东有什么权益?作为投资者,隐名股东应该当然享有投资者享有的投资分红权,也就是说,这是大多数股东应该享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种权利,也就是说,他应该享有无权处分显名股东的一种追偿权。比如这位显名股东,他无权处分公司的财产,这位善意的第三人也通过善意获得了公司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这位隐名股东可以对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行使追偿权,他可以起诉公司和这位显名股东。也就是说,他在诉讼中有保障,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隐名股东的权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1。与名义投资者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记录在公司章程中,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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