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案件若干题目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
当事人约定支付工程款利息的支付标准,未按约定处理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利息按应付工程款的日期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建设项目中,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工程纠纷,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如何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呢?工程价格包括:1。 2、进度款 3、结算款 4、签证款 五是保修款。双方有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是索赔。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拖欠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工程款时,除继续向债权人支付工程款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作为债务人的发包人,这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支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类贷款利率计算。(3)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