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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我辞职为由,不发我工资,我能问他要求公司要求我加付工资吗

2022-01-22
1、《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自由,本案中,公司通过约定工资的形式限制劳动者辞职的自由,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另一方面,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相适应的报酬,既然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应当发放给劳动者报酬,公司以劳动者辞职为由不予发放应发放的工资,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故,我认为,即使你辞职,公司仍应当按照基本工资加项目提成工资的标准足额发放工资。 2、建议你最好能提供加盖公司公章或者经过法人代表签字的文件来证明你做的项目。这两个证据都是有效的,但是关联性尚有不足。缺少你所做文件与公司项目的关联证据。 3、可以的。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你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报酬,公司不能以款项未收回而拒绝支付报酬,因为公司对外的合同关系与公司和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关系,两者不能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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