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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离婚,可以视为同居关系来处理,但是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的。 婚姻关系是以结婚证为依据的,办了结婚仪式没领结婚证,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
举办了婚礼那只是你们当地的人,或者亲戚知道你们是已经结婚了,但是你们没有领证,在法律上你们不是合法夫妻,也没有离婚可言,只能说分手,但至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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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
结婚不领证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处理。如果一方是已婚人士,非法同居的一方当事人是得不到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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