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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档案可以转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进行托管,待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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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以后考取公务员,干部身份是有用的,档案放到人才中心。
跟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到人才市场或劳动局 一般档案会退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自己不去拿,会退到你户口所在地。如果劳动者有新单位可以让新单位开具调档函,把档案提出来放到新单位,也可以放在人才中心。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为了方便人才的流动,由人事部门创办的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为相关的人才保管档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移到三个地方,一是新的用人单位,二是转移到街道劳动部门,三是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 一般说来,工人身份的档案都由街道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管,干部身份的档案都由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但是随着身份界限的不断打破,目前对个人档案的保管已经没有明显的限制。不论档案保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当事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如果劳动者希望将自己的档案从街道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者首先应当由人才服务中心向街道出具商调函,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将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者也可以在实现新的就业后,由新的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档案调出并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劳动者身份的变化问题,一般说来,在劳动者不存在被开除、除名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干部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有没有干部身份,对一个人的发展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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