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就目前湖北而言,实行的是补充原则,先处理交通事故,后处理工伤事故,,对于明显不重复的部分,可以获得赔偿的,也就是说,仅存在部分项目上有双倍赔偿的。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残疾辅助设备安装配置所需费用;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