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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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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质量保修书是维护装修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另外,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起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3)供热供冷系统有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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